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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单位内部有权机构(股东大会、董事会、职代会)这个要看对内担保还是对外担保,公司如对外担保,必须经过董事会或股东会的决议。
对内担保的 召开股东会议,经过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就可以生效。
法人股东对此事到底是否知情同意?如不知情同意,如何解释在决议上盖章的事?冒签的人非本公司员工,又是谁呢?
需要股东大会决议,半数通过即可,这里的半数是所持表决权超过全部的半数而不是参会人员的半数。
不适用三分之二。
具体看公司法:
第一百零四条 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
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一百零五条 本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转让、受让重大资产或者对外提供担保等事项必须经股东大会作出决议的,董事会应当及时召集股东大会会议,由股东大会就上述事项进行表决。
是的~
公司法第十六条 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承担保证责任的不是丙公司,是丙公司相关股东
相关热词: 股东会决议的对外效力无股东会决议的担保
时间:2023-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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